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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残疾人托养服务是帮助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克服社会认知和参与能力以及自理能力方面的障碍,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既是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本质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建设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为
全文:、公建民营、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建设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增加残疾人托养服务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元化的托养服务需求。 三、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管理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
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一、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重要意义 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养、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活动健身、文化教育等服务、活动场所,如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老年食堂、老年活动中心(室)等。 近年来,我省各地高度重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取得良
全文:办理临时变更建筑用途手续。对于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房屋用途的,应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土地用途变更
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的意见
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民发〔201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要求,民政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国连续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全文: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1.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居家养老的管理服务网络,建立县(市、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三级网络
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12-22来源:重庆市老龄办作者:  (2001年7月20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30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三章社会保障  第四章社会服务  第五章
全文:警告。拒不改正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8年 3月 1日起施行。2001年7月20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同时废止。
江西省老龄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7-28来源:江西省老龄办作者:  第一条为做好全省老龄信访工作(以下简称老龄信访),妥善处理和及时化解各种涉老矛盾,保持社会稳定,营造和谐环境,根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江西省信访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省老龄工作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老龄信访,是
全文:(含走访)、网电等形式,向全省老龄工作机构反映涉老情况,提出与老龄工作有关的意见建议或者诉求,按规定由老龄工作机构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老龄信访应遵循的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11-13来源:黑龙江老龄办作者:(2017年10月13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
全文: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11日起施行。1997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同时废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
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国办发〔2010〕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家庭服务业是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对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全文: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原则。立足国情,从现阶段实际出发,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坚持政府扶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积极实施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倡导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6-17来源:中国政府网作者:国办发〔2017〕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建
全文: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
陕西: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3-17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作者:  第一条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全文: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31日废止。2006年6月13日市政府印发的《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同时废止。
陕西: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出台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3-17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作者:  第一条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全文: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31日废止。2006年6月13日市政府印发的《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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