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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学生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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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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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浙民福〔2013〕113号
一、奖补对象
入职本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的高等院校、高职(包括杭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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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浙民福〔2013〕113号
一、奖补对象
入职本省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服务、康复护理等工作的高等院校、高职(包括杭州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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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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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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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民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现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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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的设立和变更,由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征求同级民政部门意见后,依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进行审批。自2013年7月1日起,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设立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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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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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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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的18.61 %,总体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化发展态势。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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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等实际情况,市级财政对市辖六区新(改、扩)建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每个5~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每个3~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各区应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其他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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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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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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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民发〔2013〕80号
第一条 为妥善解决城乡困难老年人的养老照料问题,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2〕85号)和《浙江省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浙民福〔2012〕8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城乡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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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浙民福〔2012〕8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60周岁(含)以上的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第三条 养老服务补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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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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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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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民发〔2013〕79号
第一条为规范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评估工作,切实维护困难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权益。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2〕85号)和《浙江省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浙民福〔2012〕7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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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评估工作坚持初次评估、复检评估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谨、务实、高效的原则,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评估对象为具有宁波市户籍、申请养老服务补贴的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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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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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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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各级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结合养老服务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及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一是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将各类安全生产知识纳入本单位人员教育内容。重点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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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各级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结合养老服务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及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一是注重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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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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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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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民发〔201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于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由胡锦涛同志签署第72号主席令颁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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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层面要至少建有1所以养老服务为主,兼顾为残疾人、孤残儿童等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乡镇主要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
要加大资金投入,构建社会养老服务多元资金保障体系。到2015年,全国养老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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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现有养老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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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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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政办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确保其依法、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及工商企业登记有关条例办法,现就做好全市现有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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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登记,规范管理,有序发展”的工作原则,按照福利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的分类标准,切实做好已开办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二、登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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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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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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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浙政办发〔2012〕13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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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浙政办发〔2012〕13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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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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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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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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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老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