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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0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浙财社字〔2007〕130号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省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供养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等有关规定,
全文:”对象(以下简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任务的各级养老机构(以下简称“供养机构”)的集中供养省级专项资金收支和管理活动。供养机构主要包括: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城镇老年福利机构、农村老年福利机构。 第三条
广州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6-11-25来源:广州市老龄办作者:  第一条为改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居住环境,规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及居住区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项目(以下称“改造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穗民〔2016〕62号)和国家、省、市各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
全文:);   (五)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老人(已领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证》)。   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家庭每户限申请一次,已享受过残联、其他社会资助进行无障碍改造家庭和已入住市各类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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