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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作者:暂无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民发〔2006〕107号 为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导和规范全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性机遇,以
全文:民发〔2006〕107号 为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导和规范全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发布时间:2017-02-15来源:全国老龄办财务作者: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以来,我国财政科技投入快速增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不断改进,为科技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存在项目安排分散重复、
全文:发布时间: 2017-02-15   来源:全国老龄办财务   作者:     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敬老院管理和建设暂行规定》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统称敬老院)是由政府或社会兴办,主要是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
全文: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敬老院建设、管理、发展等重大事项,平时由敬老院所在乡镇负责管理。 其主要职责: 1、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新建和撤消敬老院,要征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同意。 2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作者:暂无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
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
民政部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实施方案(2011—2015)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1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2006年民政部启动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以下简称“霞光计划”),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严密组织,紧密结合农村五保工作实际,以彩票公益金作引导,加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圆满完成预定目标。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强社会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历史时期,农村五保供养服务
全文:。为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要求,民政部决定继续实施“霞光计划”,加大部本级彩票公益金投入,推动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提高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主办机关)举办的,为农村五
全文: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农村人口规模较大、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较多的乡、民族乡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作者:暂无 年份:2010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提高供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主办机关)举办的,为农村五保供
全文: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农村人口规模较大、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较多的乡、民族乡、镇,应当建设能够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1999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建委、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委、民政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五年城建、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5]661号)的要求,由哈尔滨建筑大学生主编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经审查
全文:(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5]661号)的要求,由哈尔滨建筑大学生主编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122-99,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由建设部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作者:暂无 年份:2015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描述:甬财政发〔2015〕133号 为了稳步推进和规范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下列领域服务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 一、基本公共服务 1.教育服务领域。公共教育规划、政策研究、宣传服务、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质量成果评估和交流推广,政府委托举办教育的活动
全文:甬财政发〔2015〕133号 为了稳步推进和规范宁波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下列领域服务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 一、基本公共服务 1.教育服务领域。公共教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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