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山东省进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期间,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副委员长对山东省的老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指出:老龄问题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加大老龄事业经费投入、加强老龄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加大老年法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市场的作用,共同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副委员长视察莱芜市老年公寓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副委员长指出,山东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特点突出,许多经验对全国具有推广和借鉴意义。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纳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与转方式、保民生、促增长的工作中心紧密结合,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出新的局面。二是养老保障体系比较健全和完善,在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新农合建设、老年人救助、老年人优待等各个方面成绩突出,养老保障水平比较高,很多任务指标均在全国前列。三是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与“十五”相比,全省养老机构总床位数翻了两番,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增长了一倍多。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丰富,设施建设相对完善,服务组织和机构健全,服务网点遍及城乡社区。四是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生机活力。各级政府大力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重视老年资源的开发利用,组织引导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既体现出老年人的人生价值,又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活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基础。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副委员长强调,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老龄问题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做好老龄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重大的民生工程。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副委员长就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推动老龄事业科学发展提出了五点要求。 第一,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老龄问题是一个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做好老龄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当前,在老龄工作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新形势下,如何落实好中央有关老龄工作的大政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形势,不仅是摆在各级老龄工作部门的重大课题,也是全社会面对的重大问题。因此,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 第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增强人们敬老、养老、助老意识。中华民族历来就有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但不可否认,近些年来在不少人心目中这种优良传统弱化了,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不但要普及宣传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知识,还要教育人们充分认识到敬老、养老、助老不仅是传统美德,同样也是法律要求,努力营造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法治氛围,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敬老爱老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水平。 第三,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财政投入是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建议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并建立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只有不断增加经费投入,老龄事业发展才有坚强的保障。 第四,加强老龄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老龄工作机构队伍是做好老年人服务工作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予高度重视,在机构职能、人员编制、财力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使老龄工作机构在为老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做到凡涉及老年人的事要有人想、有人管、有人问、有人做。 第五,高度重视农村老龄工作。老龄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老龄工作的基础也在在农村。离开“农村”这个基础,老龄工作的开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老龄事业的发展就会成为空中楼阁。目前,农村的老龄工作相对比较薄弱,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完善,有些地方老龄组织机构网络还没有建立起来,为老服务设施严重滞后。这个问题在全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山东也同样存在。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能够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农村老龄工作,夯实老龄工作基础,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迫切需要。 执法检查组成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汪毅夫,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全国人大代表刘荣喜。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朱勇、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室副主任王振乾、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调研员李岳、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内务室干部朱恒顺等参加了执法检查。 在山东期间,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山东省、济南市、临沂市、莱芜市莒南县、日照市等地的政府、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老龄委成员单位关于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汇报,实地考察了莱芜市老年公寓和莒县老年幸福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认真听取了城乡基层老龄工作情况介绍,并与老年人亲切交谈,了解他们对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社会服务和老龄工作的意见。 执法检查组还在济南市召开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座谈会,听取了山东省和济南市两级人大、老龄办、党校和山东大学有关专家学者对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意见建议。
6月21日下午,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全体人员作为全国老龄办合唱团的组成部分,在中山公园音乐堂参加了民政部直属机关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红歌歌咏大会,真情演唱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红色经典歌曲,共同纪念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
此次活动按照全国老龄办直属机关党委统一安排,中心党支部认真组织,中心领导率先垂范,先后两次带领全体人员参与了全国老龄办的合唱排练活动,并在演出当日认真进行彩排活动,确保了整体演出效果。
通过活动,中心党建工作得到了加强,党员意识进一步提高,为推动老龄科研工作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精神动力。
6月21日至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带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云南省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在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认真听取了云南各界对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意见
修法时关注老年人特殊群体
老年妇女为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发展作出过自己的贡献,但是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一些不利于老年妇女权益保障的因素逐渐增多。如果说,老年人是困难群体,老年妇女则是特殊的困难群体。为此,云南省丽江市妇联有关人士建议,在修改法律时要充分考虑老年人口的性别差异,更多地照顾到老年妇女群体的利益,进一步落实和巩固家庭养老。
同样关注老年人特殊群体的还有昆明市副市长李喜,他说:“老年人的特殊群体包括,农村留守老人、失地老人、城市拆迁中的老年人等。”李喜也建议,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要关注这些老年人中特殊群体的权益问题。
“在修改法律时,要更加关注贫困、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群体。”云南省副省长曹建方说,这些人群是老年人群体中的特殊群体,应当给予特别的关注。
加大对社会养老机构的支持
“面对庞大的老年群体和逐年增多的养老护理服务机构,如何服务好老年人,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面临的新课题。建议修法时在条文中有所反映。”李喜建议,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时应该增加“管理与服务”的相关内容。
“针对涉老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较少、功能单一、作用发挥有限等问题,建议在修法时进一步加大对各类涉老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支持发展力度;在修订民间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时,进一步加大对涉老民间组织的扶持力度。”云南省民政厅厅长王树芬建议。
新法中要明确地方政府责任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建议,在修法时,要进一步明确社会公共资源对老年人的保障规定。如,国家举办的老年教育、老年活动场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开放;无子女的老年人应当得到社区、村(居)委会的生活照顾和社区医院的定期检查;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免费进入城市公园、博物馆等等,上述场所中属于社会举办的,当地政府予以财政补贴。
丽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建议,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中,建议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责任,进一步关注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可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职工工资增长的情况,逐步增加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在城市特别是在农村兴办老年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老年康复中心及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设施。
汇丰未来退休生活全球调查发现,多数(87%)香港受访者表示退休准备极为重要,72%表示已有退休准备,远高出全球平均值的56%;然而,只有不足半数(46%)的受访者已进行财务规划,此比率为亚洲所有调查国家和地区中最低,且略低于全球平均调研值(50%)。
香港作为亚洲经济发达的地区,其繁荣的经济、政府和企业较为完善的养老和医疗福利及民众的富裕程度使其退休准备较为优越;然而,比较亚洲的新兴市场,香港民众在财务规划方面的积极程度较低。
养老储备多元化
联合国的数据显示,在过去的30年里,香港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翻了一番,从1980年的6.5%增长到2010年的12.9%。联合国预测,到2050年65岁及以上的香港老年人口将占总人口的32.6%。与此同时,香港的生育率却在显著下降,14岁以下儿童的人口比例在过去的30年里减少了超过50%。
这意味着,未来将会有更少的在职人士负担更多的年长者的退休生活和医疗开支,这无疑将对政府现行的各项福利体系造成压力。
因此,香港民众日渐意识到不能仅仅依赖政府提供养老收入。调查发现,只有一成(11%)的香港受访者表示期待政府提供未来主要的养老收入,此比例远低于其他发达市场:美国(26%)、法国(22%)、加拿大(22%)和英国(21%)。同时,香港受访者持有商业养老计划(13%)和定额缴纳养老金计划(10%)的比例均高出全球平均值。这些数据显示,香港人已采用多元化的养老储备方式来应对这些无形的压力。
退休财务储备压力重重
虽然多数香港民众拥有退休准备,但是他们并不自信其可足以应付未来的养老所需。调查发现,71%的香港受访者对晚年财务状况感到忧虑,而年过四十的妇女对此表示尤为忧虑(77%)。
调查还发现,50%的香港受访者担忧寿命的延长而引发退休储备的不足。此外,约半数(49%)担心因健康问题而引发的医疗费用将会影响退休储备;43%忧心未来不可预测的风险会侵蚀退休储备;21%忧虑赡养年迈父母的财务负担;还有55%担心工作的不稳定会影响退休储备。
专业规划的优势明显
调查发现,进行退休财务规划的香港民众在退休的物质和心理准备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势。香港受访者的平均退休储备为315000港元,较全球平均水平高37%,并高出亚洲平均水平16%。
已进行财务规划的香港受访者的平均退休储备(485000港元)较没有财务规划的受访者(253000港元)多出高达92%;征询专业意见的香港规划者的平均退休储备,更高出香港平均水平达56%。
调查亦显示,更多的香港规划者将未来退休生活与“自由”、“快乐”和“满足”相联系;而与此相对应,没有规划的受访者则更担忧退休生活的“健康问题”和“财务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