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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档案局转发《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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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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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维护档案真实、完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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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其保管期限。无保存价值的,编制销毁清册,履行审批手续予以销毁。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和档案局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共同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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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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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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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符合条件的村民提供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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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数据库,做到应保尽保;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自治章程明确的职责和村规民约,做好农村五保供养的相关工作。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供养条件或者死亡的,依照《条例》第八条的规定核销其供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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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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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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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6-17来源:中国政府网作者:国办发〔2017〕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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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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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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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199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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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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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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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5年修正)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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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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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6-06-02来源:作者: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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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提倡、鼓励义务为老年人服务。
第八条 国家进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
全社会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尊重、关心、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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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暨启动“敬老爱老助老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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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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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民发〔201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要求,民政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国连续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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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金融保险机构提供养老产业服务。鼓励探索“候鸟式养老”、“异地养老”、“以房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
(四)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推行专业学历教育。鼓励在高、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中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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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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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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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3-17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作者: 第一条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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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31日废止。2006年6月13日市政府印发的《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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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出台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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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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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3-17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作者: 第一条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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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31日废止。2006年6月13日市政府印发的《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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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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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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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一、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重要意义
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养、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活动健身、文化教育等服务、活动场所,如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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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一、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重要意义
养老服务设施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养、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活动健身、文化教育等服务、活动场所,如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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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市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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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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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甬民发〔2013〕79号
第一条为规范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评估工作,切实维护困难家庭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权益。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甬政发〔2012〕85号)和《浙江省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浙民福〔2012〕7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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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和《浙江省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浙民福〔2012〕7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老年人生活能力和认知能力进行评估,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提供依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