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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民政部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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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3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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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民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现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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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营利性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的设立和变更,由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征求同级民政部门意见后,依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进行审批。自2013年7月1日起,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设立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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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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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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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民发〔2006〕107号
为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导和规范全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性机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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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建筑设计、设施设备等方面,规范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程管理,保证机构建设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立足当地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数量和年龄结构及其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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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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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2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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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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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卫生计生委 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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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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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民发〔2016〕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卫生计生委: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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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民发〔2016〕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卫生计生委:
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改进行政审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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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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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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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6-11-28来源:新华网贵州频道作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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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和有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发展老龄事业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九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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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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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08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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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决定》(浙委(2008)38号)精神,为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加快建立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广大残疾人更好更全面地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经研究,决定实施残疾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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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构建满足残疾人基本需求、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有效促进残疾人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促进残疾人就业和创业,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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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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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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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6-17来源:中国政府网作者:国办发〔2017〕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脱贫攻坚、全面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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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党委和政府在统筹规划、示范引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坚持社会参与、全民行动,注重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专业化、多元化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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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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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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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3-17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作者: 第一条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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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31日废止。2006年6月13日市政府印发的《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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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出台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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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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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3-17来源:商洛市人民政府作者: 第一条为了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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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2021年1月31日废止。2006年6月13日市政府印发的《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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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专家解读之十一: 完善法律政策体系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 政策法规 - 全国老龄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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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暂无 年份:2017 文献类型 :养老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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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发布时间:2017-04-19来源:中国政法大学作者:李超 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专设“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一章,提出要完善老龄事业法规政策体系、健全老年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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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重要环节的立法没有突破,一些老年人民生保障难题亟待破解。例如,老年人监护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如何落地问题。在国家层面,家庭养老支持、长期护理保障、老年人监护、老年人力资源开发、老龄产业、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