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市认真落实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截止6月底,发放高龄补贴金1780万余元,惠及80岁以上老人25973人。
新余是江西省率先实施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的设区市。2010年,新余市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在全市建立城乡老人高龄补贴制度》,累计为全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个多亿元,有效地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新余市高龄补贴标准是:分二类十个档(即单位老人和社会老人,每五岁一个档),最低补贴城镇80-84周岁退休老人每人每月50元,最高补贴百岁老人每人每月600元。
江西新余市认真落实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截止6月底,发放高龄补贴金1780万余元,惠及80岁以上老人25973人。
新余是江西省率先实施高龄老人补贴制度的设区市。2010年,新余市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在全市建立城乡老人高龄补贴制度》,累计为全市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个多亿元,有效地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新余市高龄补贴标准是:分二类十个档(即单位老人和社会老人,每五岁一个档),最低补贴城镇80-84周岁退休老人每人每月50元,最高补贴百岁老人每人每月600元。
截止今年6月底,宜丰县财政局联合县民政局及时足额向城乡困难老年人等发放低保金达2718.8万元,累计享受对象8.8万余人次。
为切实保障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预算到位、保障到位、信息公开、资金安全”的原则,多举措做好全县城乡困难老年人等低保对象的低保金发放监管工作。
该县采取一是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严格按照省、市、县的配套比例,及时足额筹集城乡低保县本级配套资金并列入年度预算。二是协调民政部门对所有在册的城乡困难老年人等低保对象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做到“应退尽退”。三是加强低保资金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开低保政策,享受对象等信息,严格执行低保对象审批和资金发放的公示制度。四是严格落实规范城乡低保资金管理程序,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城乡低保资金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进一步完善资金拨付和发放程序,提高效率。县纪检监察、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资金监督检查和年度审计,确保城乡低保资金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准确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