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全市老龄系统半年工作调度会在我县召开。市老龄办领导班子成员、全市各县区老龄办主任参加会议。上午,全体与会人员在邹平县政府副县长、县老龄委主任韩颖的陪同下,先后到魏桥镇阳光佳苑养老服务中心、好生街道和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山东省老年证办理窗口、县城市展示馆现场观摩。下午,各县区老龄办就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打算进行座谈交流,市老龄办主任寇崇佩就全市老龄工作作了全面总结,安排部署了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7月13日,全市老龄系统半年工作调度会在我县召开。市老龄办领导班子成员、全市各县区老龄办主任参加会议。上午,全体与会人员在邹平县政府副县长、县老龄委主任韩颖的陪同下,先后到魏桥镇阳光佳苑养老服务中心、好生街道和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山东省老年证办理窗口、县城市展示馆现场观摩。下午,各县区老龄办就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打算进行座谈交流,市老龄办主任寇崇佩就全市老龄工作作了全面总结,安排部署了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
为让老年人安度晚年,近日滁州市出台《滁州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8年专项行动方案》,从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以及智慧养老试点等多方面,提升该市养老院硬件和软件水平,让老人安度幸福晚年。
隐患严重的养老机构将被依法取缔
截至2017年10月底,该市有147个养老院,部分养老院在消防、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方案》提出,2018年,该市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政策,加强对未许可养老机构的分类处置。对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但因行政手续问题不能通过审验审批的养老机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集中研究处置;对暂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养老机构,要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按照相关程序和方式给予设立许可;对无法有效整治、安全隐患严重的养老机构,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基础上依法取缔、关停、撤并。
此外,在专项行动中,该市将大力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服务制度与标准规范,向社会公布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名单。
入住50人以上的机构必须设医务室
人上了岁数,难免身体有不舒服的时候,如果在养老院里能有医务室,不但方便老人就医,也能随时掌握老人身体健康状况。
《方案》指出,该市将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入住50人以上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必须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同时,推进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2018年底前全市医养签约率达到70%。
此外,该市将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培训方面,采取系列措施。在全市启动实施智慧养老院创建工程,推广配置安全监控、健康护理、生活服务等智能设备。《方案》明确指出,将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营管理水平,确保今年全市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35%。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情况报告,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监督议题。7月12日至7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调研,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此次调研首次采取市人大调研组、全市各镇街人大以及专业代表小组共同参与的方式开展调研,促进上下联动,扩大社会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关注。
近日,调研组实地视察了石龙镇敬老院、南城金慈护老院、东坑医院,并与相关镇街、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初审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潘新潮充分肯定了东莞市老龄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他认为,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我市养老服务制度不断健全,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老年优待政策有效落实、老年人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养老服务事业缺乏统筹、医养结合运行机制有待完善、老年人社会参与平台有待扩张、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等问题。
潘新潮要求,一要以超前的意识重视东莞老龄工作。基于东莞本身人口结构的特殊性、老龄工作的特殊性,相关部门要提早谋划,研究制定好全市老龄工作发展规划。二要以传统美德推进老龄工作,加快出台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办法,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到老龄事业。三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老龄工作。要深化老龄服务市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积极探索“居家养老+小区养老”“养老+保险”“互联网+养老”等模式。四要以法治精神推进老龄工作,深入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相关部门要依法处罚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满堂参加调研活动。
阿坝州成立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监督中心及阿坝州家庭医生签约技术专家团队,制定了《阿坝州签约服务包指南(2018)版》,指导各县(市)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目前全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省、州要求,组建672支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在基层采取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等场地进行宣传及家庭医生签约活动,引导居民更好签约,对愿意接受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居民,按照健康状况和健康需求情况进行分类,优先与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人、残疾人、妇幼保健等重点对象进行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并根据签约服务包内容提供建立健康档案、电话咨询、入户访视、健康教育、免费体检、指导就诊等针对性服务。目前,全州已签约9万余户家庭,签约人数达49.8万人,一般人群签约率达53%,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8.6%,常住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
无论是新建住宅居民住宅区还是已建成居民住宅区,都要提供一定面积的养老服务设施;不赡养老人、干涉老人婚姻自由等行为,或将纳入个人信用档案……昨日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听取了“关于《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此次提交大会审议的“审议修改稿”对《条例(草案)》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
福彩公益金按比例用于养老业
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需要“真金白银”的保障。
《条例(草案)》中提到,要将老龄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龄化程度相适应的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并鼓励社会各方面投入,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审议修改稿】 对此,审议修改稿增加一条:各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的本级留成公益金,应当按照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街道办建立老年人信息服务平台
为辖区老年人的生活保障提供服务和帮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负起责任。
【审议修改稿】 对此,审议修改稿增加一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服务平台,做好老年人调查统计、档案记录和服务工作,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相关工作。
县(市)区要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医养结合”将医疗服务技术和养老保障模式有机结合,是养老模式的新突破,能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审议修改稿】 对此,审议修改稿中增加了有关医养结合这一条款: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统筹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资源;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促进医养结合,支持医疗机构依托自身优势兴办养老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依法设置医疗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一所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
新旧小区都要有养老服务设施
尽管之前《条例(草案)》中规定了新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标准,同时也没有规定已建成居民住宅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问题,建议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完善。
【审议修改稿】 审议修改稿对该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新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另外增加规定:“已建成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不赡养老人或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上述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由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将处罚情况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记入被处罚人的个人信用档案。
【审议修改稿】 把老人送去养老院不能“一送了之”,还要经常探望。审定修改稿中增加一条: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应当经常探望;对较长时间未探望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养老机构可以向该家庭成员或者其所在单位、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建议,督促其前往探望。
7月23日,滕州市卫计局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培训,副局长李宪文做了题为《做好新时期医养结合工作探析》的培训报告。
李宪文在培训中围绕滕州市创建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县)工作,分析了目前我市老年人人口状况、养老服务能力、养老机构分布和设置等,重点讲述了医养结合不同工作模式,对我市相关工作进展做了介绍,并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做了分工部署,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培训。